化学学科是我校优势特色学科之一,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,近年来ESI排名一直处于前1%、有望进入前1‰,具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(筹)等高层次学术平台。为推动该学科持续高质量发展,现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1名。
一、人选条件与资格
1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、师德高尚、敢于担当、爱岗敬业,格局大、视野广。
2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,具有教学管理经验,从事化学及相关学科研究,学术造诣深厚,在相关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,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。
3.具有国家杰青、长江学者等国家级称号,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4.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了解高等教育情况,对学科发展能提出前瞻性、创新性和战略性思路,在国内外一流学科相关学术机构有管理经验者优先。
5.受聘后须全职到岗工作。
二、服务期及待遇
1.服务期一般为十年。根据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,学校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,在薪酬待遇、安家费、科研经费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,同时在住房、配偶安置、学术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。
2.符合干部选聘相关条件资格的人员,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,可聘用为我校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院长。
三、岗位职责
1.凝练学科发展方向,谋划、实施学科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,在新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。
2.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,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。
3.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4.形成高水平学术团队,在国家级重点项目、学术平台、科研获奖、成果转化方面实现新突破。
四、选聘程序
按照自荐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统一面试、考察公示、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,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qustrc@163.com和xiliangluo@qust.edu.cn报名;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。
联系人:罗老师 0532-88956788;13505422716;
李老师 0532-88959097;137089980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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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22日